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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
时间:2022-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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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六、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

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八、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

九、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表

十、古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是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机关财务食堂房改基础建设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负责为古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机关车辆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条件的改善,提供后勤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为古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86.3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0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科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古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无绩效管理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房屋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增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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