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古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古县“1234”工作重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今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员管控等问题导致部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现将我院1-3月份数据汇总如下:
(一)刑事检察
1至3月,古县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5人,同比上升400%,不捕率为100%。提起公诉3人,同比下降66.7%。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起公诉1人,同比上升100%
(二)公益诉讼检察
1至3月,古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共5件,同比下降76.5%。采取诉前程序5件,同比下降76.5%,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件,占40%;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占20%;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占40%。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1至3月,古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件,其中检察长2件,副检察长2件。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