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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检察院2018 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
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司法人员涉嫌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以及
民事行政案件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和立案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和监察委
员会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
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决、
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
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
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
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
诉讼或者支持起诉。
9、对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家财产保护、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
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督促其
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古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 4 个,分别为:综合保障部、刑事检察部、
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一个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
心。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入 613.04 万元,支出总计 651.53 万元,比 2017 年相
比,收入减少了 26.8 万元,减少了 4.37%,支出增加了 37.78 万元,
增加了 5.79%。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实行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工资提
高,绩效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613.04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收入 539.51 万元,
占总收入的 88%;县级财政拨款收入 73.53 万元,占总收入的 12%。
我院收入主要来自省级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651.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2.09 万元,占比
64.78%;项目支出 229.44 万元,占比 35.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总计 613.04 万元,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
639.84 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 26.8 万元,减少了 4.37%,
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和上年结余款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35.1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49%。
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1.44 万元,增长了 3.38%。主
要原因是司法改革,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 376.57 万元,
占比 59.28%,日常公用经费 210.53 万元,占比 33.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公共安全支出 635.19 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99.49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6 万元,项目支出 229.44 万元。较 2017
年决算增加了 21.44 万元,增加了 3.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
加,司法改革的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4.74 万元,完成预
算的 98%,比上年减少了 0.26 万元,下降 0.02%,原因是:深入贯彻
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
制度规定,从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比 0%,比
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1.74 万
元,占比 80%,比上年减少 0.02 万元,下降 0.2%;公务接待费支出
预算 3 万元,占比 2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15.14
万元,减少了 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车改后车辆编制 6 辆,实有 6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我院无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 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
专业名词进行解
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
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
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
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
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
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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