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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2年度第九次学习研讨会议
时间:2022-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25日,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2年度第九次学习研讨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迎春主持,并邀请县委意识形态第七组代表高文生、韩宜君列席旁听,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吕黎刚领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俊红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志瑞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思想宣传舆论工作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主题作交流研讨。

吕黎刚: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作为,自觉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用司法救助传递温情,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践行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

吕俊红: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这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亮底色,把“国之大者”记于心,把“民之小事”践于行,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自觉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行动指南,围绕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依法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张志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指南针”,是破解一切难题的“金钥匙”,通过政治建设统领,扎实践行为民宗旨,激发检察能动履职,努力为全县在转型发展的新路上贡献检察力量。



高文生、韩宜君分别对本次中心组学习研讨进行了点评,他们一致认为古县检察院党组对中心组理论学习高度重视,集体学习准备充分、主题明确、程序严谨、重点突出,学习内容针对性强,是一次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的研讨会,取得了预期效果。

曹迎春作总结讲话,她强调: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筑牢政治忠诚

我们要通过持续学习,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确实有效的检察举措,确保古县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筑牢政治忠诚,将全力维护党的二十大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

不断丰富形式,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发挥好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发挥好担当作为的榜样作用。通过党组会议、支部学习、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形式分层推进、突出重点,把学习过程变成创新思想观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引导干警学思践悟,把准精髓要义,确保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检察履职实践。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全方位、立体式进行宣传,并结合“向人民群众交好账”实践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人心。

立足工作实际,凝心聚力贯彻落实

自觉主动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1234”的工作重心,锚定“一城一区一园四地”战略定位,聚焦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精准发力,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始终保持争创一流的良好态势,紧盯78项高质量发展指标,扬长避短、固强补弱,能动履职,提质增效,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为推动古县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意识形态工作事关检察工作性质和方向,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积极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检察动态信息发布程序,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营与管理,积极探索检察宣传新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检察故事,塑造良好检察形象,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宣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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