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决定举行刑事检察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8月30日下午3:00
二、听证地点
古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拟对晋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作不起诉处理
四、听证会要求
1.听证会旁听人员须提前向古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方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2.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需佩戴口罩、出示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3.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4.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电话
刘海静 18613576591
古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8日